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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年10月21日本會曾理事長梓展、林秘書長釗尚、魏常理重耀、塗常理勝雄及法律智庫顧問李志宏醫師、黃靖閔律師、創造力梁雲芳共同出席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 2016/10/21
  • 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檢討醫藥分業實施後其滯礙難行之處,導致民眾尤其是偏鄉患者就醫權益受損,本會建議政府相關部會應修改法令,減少醫藥分業後造成民眾領藥不便的情形,以維護民眾就醫權益,並提出三點主張:

    1. 建議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修正為500公尺內無藥事人員的 地區。
    2. 緊急醫療調劑權的管理及解釋應由衛生福利部醫事司負責,而且建議應讓醫師緊急調劑時能開立三天的口服藥,因食藥署曾函釋緊急調劑是「立即給藥,是僅當次的給藥。」這種嚴格的規定並非出自於病人權益的考量。應讓醫師於緊急調劑時能開立3天藥給患者才能減少患者的領藥奔波勞苦,這才是以病人為中心的觀念。
    3. 建議病人可自主提出醫療急迫狀況之需求,讓醫師可因應病人需求行使緊急調劑權,以方便獨居老人、無交通工具、巳經生病身體不舒服的患者方便領藥,不用再奔波。
105年10月21日本會曾理事長梓展、林秘書長釗尚、魏常理重耀、塗常理勝雄及法律智庫顧問李志宏醫師出席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
105年10月21日本會曾理事長梓展、林秘書長釗尚、魏常理重耀、塗常理勝雄及法律智庫顧問李志宏醫師、黃靖閔律師、創造力梁雲芳共同出席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
105年10月21日本會曾理事長梓展、林秘書長釗尚、魏常理重耀、塗常理勝雄及法律智庫顧問李志宏醫師、黃靖閔律師出席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
105年10月21日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林釗尚秘書長發言
105年10月21日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曾梓展理事長發言
105年10月21日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魏重耀常理發言
105年10月21日塗常理勝雄、魏常理重耀、曾理事長梓展、黃靖閔律師、林秘書長釗尚、法律智庫顧問李志宏醫師出席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
105年10月21日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立法委員林靜儀
105年10月21日本會曾理事長梓展、林秘書長釗尚、魏常理重耀、塗常理勝雄及法律智庫顧問李志宏醫師、黃靖閔律師出席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
105年10月21日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達成以上三個結論